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214号)要求,实现劳资专管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确保不因劳资专管员项影响国、省考核,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管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本地建设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劳资专管员或拟聘劳资专管员。
二、培训方式
各参培人员自行到我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市劳动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技能鉴定。
三、相关要求
(一)本地特级资质企业、一级资质企业应配备3名以上执证的劳资专管员,二、三级资质应配备2名以上执证的劳资专管员。
(二)2023年1月起,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劳资专管员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才能聘任到该岗位。
(三)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监察支队要提示、督促辖区内建设施工企业、在建项目组织劳资专管员参加培训和技能鉴定。
(四)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配备劳资专管员的,不得评定为建筑(建设)类“诚信企业”。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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