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工作推动2022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73号)精神,按照《关于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障重点企业用工的通知》(德人社〔2022〕1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激励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依法成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为我市重点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提供用工保障服务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经营证照齐全、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向规定,连续开人力资源服务1年以上,机构及其法人代表近1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失信记录。
(二)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投诉处理及时,无有效不诚信投诉记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行业认可度。
(三)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为德阳市规模以上企业输送人员,且累计输送员工不少于 200 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稳岗3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机构经营证照复印件(含营业执造、相关许可证);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表(附件1);
(三)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四)输送人员名单(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符合条件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五、奖励措施
对前五名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输送400人(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输送300人(含)以上、400人以下的给予8万元奖励,输送20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的给予5万元奖励。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协助做好申报工作。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7 月 1 日
(联系人:李军、罗周强,联系电话:13541713876、1366831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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