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及以上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做好市本级监管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检查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规章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评价范围
市属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评价要求
2021年度受过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用人单位只报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未接受过检查的其他市属及以上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同时报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和书面材料。
(一)参检单位参检年度制定或修订过的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原件及复印件(续检单位无需提供);
(二)参检单位提供当年与不同岗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各一份(其中包含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原件(含工资表明细);
(四)实际用工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情形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职工花名册;
参检单位提供的上述备检材料须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四、评价时间及地点
自评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月28日。申请评价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5月30日。申请评价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申报请登录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线下报送地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仲裁科(地址:天山南路一段108号劳动大厦210办公室)。联系人:王晓娟,联系电话:2537657。
五、结果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的规定,评价合格(含整改后合格)的用人单位,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
(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评价之后补审的或曾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用人单位,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B级企业”。
(三)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企业”: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对评定结果,将通过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并将作为用人单位下年度参加本地评价或有关机构对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考核(评比)时的法律依据。
六、审查结果监管
市人社局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等级评定情况,将对其实行分类监管。
(一)对于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可通过书面审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管,不再实地检查;
(二)对于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B级企业”的,将纳入“双随机”抽检库,作为“双随机”备检单位;
(三)对于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企业”的,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作为必查单位。
通过评价,需要变更用人单位诚信等级的,由市人社局重新开展评定工作,及时作出等级调整,并按新的等级进行监管。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党员之家
机关党建
讲文明树新风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