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三强化”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2-06-06    点击:5    

德阳市坚持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为导向,帮助脱贫人口增收为工作着力点,“三强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2022年4月底,全市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人数达6.07万人,同比增长0.39%。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

德阳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就业工作的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实行了局领导联系干区(市、县)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分队,每月深入区(市、县)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情况调度,抽查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帮助区(市、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政策引领,助力稳定增收

出台《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脱贫人员转移就业、就近就业、创业扶持、兜底安置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2022年,全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安排1000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就业帮扶。

(一)加强劳务协作,促进输出就业。依托驻外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拓宽省际劳务输出渠道;强化成渝、成眉资、成绵劳务协作,拓展省内务工就业空间;在市内搭建村社、企业就业信息直通车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去冬今春,全市共收集筛选省内外企业岗位信息19.27万个,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项活动251场次,帮助1.93万名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二)加强载体建设,促进就近就业。为承接脱贫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全市认定了一批就业援助基地、就业扶贫基地,鼓励动员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业,促进脱贫人口在返乡创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道、水塘修建等以工代赈项目中就业增收。全市现有178个就业帮扶载体共吸纳脱贫人口就业2833人。

(三)加强机制创建,促进灵活就业。依托村(社区),组织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从事灵活就业、季节性就业、错农时就业,创建灵活项目组织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的基层组织,根据就业人数,按每人每200元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补贴。今年以来,全市脱贫人口在家庭农场、专合社果蔬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13351人。

(四)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兜底就业。适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提高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1.27万人,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3127.5万元。

(五)加强就业培训,促进竞争就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依托乡村旅游、现代规模农业及种养业打造脱贫人口培训教学主阵地。大力实施项目制培训,采取“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培训模式。去年以来,全市组织脱贫人口开展中式烹饪、面点师、育婴师、乡村治理巡逻员等就业培训3068人。

三、强化规范管理,实现精准服务

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对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分类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员就失业状态,建立完善基础信息、转移输出、就业培训、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五个名单”,做好就失业监测和趋势性分析,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兜底安置等服务。对就业转失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及时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适合的岗位信息、1次免费培训的“131”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已就业的脱贫人口,通过政策激励、加强用工指导等措施,鼓励引导用人单位优先留用,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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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德阳市“三强化”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2-06-06 点击:5

德阳市坚持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为导向,帮助脱贫人口增收为工作着力点,“三强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2022年4月底,全市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人数达6.07万人,同比增长0.39%。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

德阳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就业工作的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实行了局领导联系干区(市、县)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分队,每月深入区(市、县)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情况调度,抽查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帮助区(市、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政策引领,助力稳定增收

出台《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脱贫人员转移就业、就近就业、创业扶持、兜底安置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2022年,全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安排1000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就业帮扶。

(一)加强劳务协作,促进输出就业。依托驻外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拓宽省际劳务输出渠道;强化成渝、成眉资、成绵劳务协作,拓展省内务工就业空间;在市内搭建村社、企业就业信息直通车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去冬今春,全市共收集筛选省内外企业岗位信息19.27万个,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项活动251场次,帮助1.93万名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二)加强载体建设,促进就近就业。为承接脱贫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全市认定了一批就业援助基地、就业扶贫基地,鼓励动员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业,促进脱贫人口在返乡创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道、水塘修建等以工代赈项目中就业增收。全市现有178个就业帮扶载体共吸纳脱贫人口就业2833人。

(三)加强机制创建,促进灵活就业。依托村(社区),组织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从事灵活就业、季节性就业、错农时就业,创建灵活项目组织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的基层组织,根据就业人数,按每人每200元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补贴。今年以来,全市脱贫人口在家庭农场、专合社果蔬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13351人。

(四)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兜底就业。适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提高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1.27万人,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3127.5万元。

(五)加强就业培训,促进竞争就业。结合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依托乡村旅游、现代规模农业及种养业打造脱贫人口培训教学主阵地。大力实施项目制培训,采取“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培训模式。去年以来,全市组织脱贫人口开展中式烹饪、面点师、育婴师、乡村治理巡逻员等就业培训3068人。

三、强化规范管理,实现精准服务

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对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分类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员就失业状态,建立完善基础信息、转移输出、就业培训、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五个名单”,做好就失业监测和趋势性分析,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兜底安置等服务。对就业转失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及时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适合的岗位信息、1次免费培训的“131”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已就业的脱贫人口,通过政策激励、加强用工指导等措施,鼓励引导用人单位优先留用,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