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延伸就业服务制度。在广东、浙江、北京、重庆等我市对外主要劳务输入地建立13个“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在市内8个用工大户企业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直接服务脱贫人口、农民工等累计达13.5万余人次。二是建立帮扶就业兜底制度。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再提高100元/月。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立和上岗前公示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大龄、残疾和家庭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今年来,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2963人。三是建立灵活就业促进制度。修订完善《德阳市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对创建居家类、服务类、经营类、网络平台类和综合类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组织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脱贫人口分别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今年来,全市脱贫人口在果蔬、中草药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7760人。仅今年1-9月,全市用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支出资金236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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