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向我局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和材料收悉。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文件规定,经审查,现做出如下批复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下列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共涉及24人,具体为:
店总经理1人、司机1人、部门经理10人、新零售员工12人。
二、你单位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
基础上,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你单位收到批复后,应将批复决定在本单位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即2020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批复到期后若仍需执行,应在期限届满前30日重新申请。
五、《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德人社发〔2020〕345号)废止。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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