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四川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的批复
四川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7月22日向我局提交的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和材料收悉。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文件规定,经审查,现做出如下批复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下列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共涉及43人,具体为:
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9人、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负责人)2人、采购5人、销售16人、电工2人、驾驶员9人。
二、同意你单位下列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共涉及89人,具体为:
预结算人员11人、安全管理人员6人、材料员3人、焊工9人、技术员1人、施工管理25人、水电安装管理12人、油漆工10人、质检员6人、资料员6人。
二、你单位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你单位收到批复后,应将批复决定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即2020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2日。批复到期后若仍需执行,应在期限届满前30日重新申请。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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