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为“抗疫”一线人员撑起职业伤害“保护伞”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0-01-29    点击:195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市人社局迅速行动,深入领会部、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抓落实,细化三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开通绿色通道,认真及时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于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认定为工伤,并开通绿色通道,认定15日内作出,鉴定30日内作出,以快受理、快认定、快鉴定,缩短办理时限。

优先支付待遇,切实做好工伤医疗救治工作。一是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救治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是方便就医费用结算,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三是简化异地治疗申报流程,对在我市以外抗击疫情第一线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先治疗,后报备。四是便捷处理伤残(亡)等工伤待遇,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的伤残(亡)等工伤待遇不受申报时间限制,优先受理、优先支付。

1月22日、23日,德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按照省厅工伤保险处要求,迅速在市县两级明确专人专门负责疫情期间的工伤政策宣传和落实、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尤其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专人专责、畅通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即时报送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统一政策口径、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因防控疫情出现的工伤信息,及时上报工伤有关处理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1段-102号    电话:     传真:
版权所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蜀ICP备2021025303号    川公网安备 51060302510715号    网站标识码:5106000044
网站地图
关闭

关于本单位政府网站关停下线的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本单位网站已申请关停下线,即日起启动关停程序,原网站相关信息将迁移至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人社局”专题页面展示,本单位政务信息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在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人社局”专题页面发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工伤保险为“抗疫”一线人员撑起职业伤害“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01-29 点击:195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市人社局迅速行动,深入领会部、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抓落实,细化三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开通绿色通道,认真及时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于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认定为工伤,并开通绿色通道,认定15日内作出,鉴定30日内作出,以快受理、快认定、快鉴定,缩短办理时限。

优先支付待遇,切实做好工伤医疗救治工作。一是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救治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是方便就医费用结算,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三是简化异地治疗申报流程,对在我市以外抗击疫情第一线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先治疗,后报备。四是便捷处理伤残(亡)等工伤待遇,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人员的伤残(亡)等工伤待遇不受申报时间限制,优先受理、优先支付。

1月22日、23日,德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按照省厅工伤保险处要求,迅速在市县两级明确专人专门负责疫情期间的工伤政策宣传和落实、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尤其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专人专责、畅通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即时报送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统一政策口径、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因防控疫情出现的工伤信息,及时上报工伤有关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