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十四条:“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申请条件
职业年金参保人员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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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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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人身份证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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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办结: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审核后办结。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办理总时限:1个工作日(无需转外)。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无。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楼10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7912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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