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全文。
(二)《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晳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晳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四)《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四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六)《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三、申请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9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
(一) |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
原件、纸质、签字处盖章 |
申请人自备 |
|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办结:窗口经办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复审办结。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办理总时限:1个工作日(无需转外)。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二)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无。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楼10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7912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流动党员之家
机关党建
讲文明树新风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