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已领取养老金人员。
二、设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全文。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全文。
三、申请条件
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
四、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
(一)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现场办理) |
原件1份 |
|
|
|
(二) |
无需材料 (网上办理) |
|
|
|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口头告知其原因。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无。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全程网办)。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中心2楼1-17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12333、(0838)2507962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流动党员之家
机关党建
讲文明树新风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