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含职业年金)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2-01-07    点击:11    

一、适用范围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葬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四条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1.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2.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3.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第一条:“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一)

参保缴费凭证

原件,A4纸打印

申请人自备

省外转移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办结;

(五)任务结束。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办理总时限:1个工作日(仅针对资料齐全,无需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含转外,邮寄、会议决定、银行转账、拨付等环节)。

(一)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10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7912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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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含职业年金)

发布时间:2022-01-07 点击:11

一、适用范围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葬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四条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1.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2.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3.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第一条:“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一)

参保缴费凭证

原件,A4纸打印

申请人自备

省外转移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办结;

(五)任务结束。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办理总时限:1个工作日(仅针对资料齐全,无需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含转外,邮寄、会议决定、银行转账、拨付等环节)。

(一)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10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7912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