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
事项简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领病残津贴。已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需每
3年进行一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申请续领病残津贴。
办理材料:业务大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2.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能数据共享的可不提供)
3.实际缴费不满15年且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个人档案资料,并填写《病残津贴申报审批表》
网 厅—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鉴定)结论书(能数据共享的可不提供)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厅
办理时限:限时办结(15个法定工作日)
结果送达:是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楼)
咨询查询途径:个人账户管理科0838-2505543;12333服务热线
监督投诉渠道:12333服务热线
备注: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czwfw.gov.cn/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平台网: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l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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