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项目维护
事项简述: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建设施工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项目维护:
1.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变更;
2.工程量追加,补交工伤保险费并延期;
3.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的,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可以向办理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4.建筑施工单位变更。
办理材料:业务大厅:
一、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变更:
1.开工晚于施工合同时间变更:开工告知书;
2.施工企业因拆迁问题、发包方过失、天气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建设项目拖延的: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变更项目结束时间,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
3.施工企业变更竣工时间: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
二、施工企业因建设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
1.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补交工伤保险费。
三、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
1.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费的说明;
2.缴费发票原件;
3.两份《参保证明》原件;
4.发包单位的确认材料;
5.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确认材料。
网 厅:同上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厅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是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楼)
咨询查询途径:业务审批科0838-2507962;12333服务热线
监督投诉渠道:12333服务热线
备注: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czwfw.gov.cn/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平台网: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l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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