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2年,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和“先预拨后清算”审批方式,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全省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划型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企业今年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本通知印发前已按30%的比例享受稳岗返还的大型企业,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新标准补差。
简化稳岗返还办理程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信息系统获取失业保险缴费金额、企业裁员率等数据,比对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税务部门协助提供单位参保账户信息。裁员率按照上年度企业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年平均人数比较确定。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汇总后上报市就创中心,市就创中心从市财政安排的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拨资金中拨付给区(市、县),再由区(市、县)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稳岗返还由市就创中心初审并公示无异议,报市人社局审定后按程序拨付到企业账户。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稳岗返还资金的用途。二、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 人员,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可参照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初级(五级)1100 元、中级(四级) 1800 元、高级(三级) 2500 元的标准申领。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凭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原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领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符合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条件的,可分别申请。
三、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照“严格标准、量力而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实施,区(市、县)出现1个(含)以上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时,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及时申报启动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确定补助总人数和总金额。
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时,应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填报《德阳市参保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审核申报表》(附件1),经参保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属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情形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以参保企业申请当月的参保职工人数和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计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经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汇总后上报市就创中心,市就创中心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给区(市、县),再由区(市、县)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由市就创中心协助核实参保职工人数。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后,不得减少申请当月的参保缴费人员。上述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为确保失业保险持续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当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达不到规定期限时,停止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四、2022年12月31日前,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上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提取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金中,统筹用于全市职业技能培训。
五、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统一经办,不重复享受,由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其享受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时,应向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填报《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件3),经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汇总后上报市就创中心,市就创中心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给区(市、县),再由区(市、县)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由市就创中心按照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程序办理。上述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六、2022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2022年,全市失业补助金标准按500元/人·月执行。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七、各区(市、县)要抓紧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各项政策,助力我市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1.德阳市参保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审核申报表
2.德阳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汇总申报表
3.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
4.德阳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汇总申报表
川人社发〔2022〕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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