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
(三)《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九届人代会第53号公告)。
二、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三、申请材料
(1)死亡证(原件及复印件)
(2)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资料(如:夫妻关系则准备《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在其死亡后60日内持相关材料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
注: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办理地点、机构和方式: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18-19号窗口)。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838-250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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