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费申报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2-08-08    点击:5    

7工伤保险服务

7.14劳动能力鉴定费申报

一、事项名称

劳动能力鉴定费申报

二、事项简述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

六、申办条件

1.工伤职工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2.同一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的,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发生改变的。

七、申办材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鉴定费和医学鉴定费发票原件;

3.医学鉴定费对应的检查报告单。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街道8号政务中心二楼工伤科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 :通过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同步办理

九、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838-2505527

咨询服务热线0838-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12345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1段-102号    电话:     传真:
版权所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蜀ICP备2021025303号    川公网安备 51060302510715号    网站标识码:5106000044
网站地图
关闭

关于本单位政府网站关停下线的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本单位网站已申请关停下线,即日起启动关停程序,原网站相关信息将迁移至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人社局”专题页面展示,本单位政务信息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在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人社局”专题页面发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劳动能力鉴定费申报

发布时间:2022-08-08 点击:5

7工伤保险服务

7.14劳动能力鉴定费申报

一、事项名称

劳动能力鉴定费申报

二、事项简述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

六、申办条件

1.工伤职工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2.同一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的,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发生改变的。

七、申办材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鉴定费和医学鉴定费发票原件;

3.医学鉴定费对应的检查报告单。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街道8号政务中心二楼工伤科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 :通过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同步办理

九、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838-2505527

咨询服务热线0838-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12345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