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工伤保险服务
7.9转诊转院到异地就医申请
一、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到异地就医申请
二、事项简述
因参保地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无治疗条件,经参保地市(州)级城市最高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成功后,转往异地(跨市级城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
六、申办条件
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无治疗条件,经参保地市(州)级城市最高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提出需转诊转院的。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中须有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意见)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街道8号政务中心二楼工伤科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838-2505527
咨询服务热线0838-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12345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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