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备案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2-05-07    点击:68    


一、适用范围

已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以书面、电传或网络等方式向登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备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一)

《四川省工伤事故备案表》

A4纸打印,原件1份,须加盖公章,附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21-17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申请。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时办理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到现场次数0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1-17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5527(0838)250554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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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工伤事故备案

发布时间:2022-05-07 点击:68


一、适用范围

已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以书面、电传或网络等方式向登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备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一)

《四川省工伤事故备案表》

A4纸打印,原件1份,须加盖公章,附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21-17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申请。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时办理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到现场次数0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1-17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5527(0838)250554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