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经办机构为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要求,以信息比对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
三、申请条件
已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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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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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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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1-17号窗口申请办理。
(二)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申请。
(三)初核通过的,前台扫描相关材料,形成工伤人员资格认证初核意见后,由1-17号窗口科室初审人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单据,复核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四)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四川E社保”APP进行资格认证,四川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及时获取数据系统自动认证通过。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即时办结。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无。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到现场次数0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2楼1-17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5527、(0838)2505545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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