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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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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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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二条、第四条。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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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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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德阳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员; 2、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德阳市区的流动人员; 3、与德阳市区内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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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居民身份证; 2、工作单位在德阳市区申请转入档案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德阳市区内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含辞退、除名)的申请转入档案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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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流动人员商调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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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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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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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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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1、服务窗口咨询: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838-2204054、2204516 3、12333咨询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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