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材料目录页
2、关于申请确认的请示(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何时何地获得何种专业职称,需要确认何种专业职称,因何确认职称等)
3、企事业单位职称确认审批表(一式三份)
4、原职称材料(包括文件、证书、申报表)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单位出具的岗位空缺证明(或能证明聘用在相关岗位的有效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8、在央企、部属单位取得的职称需提供由人社部授权其单位设立高评委的批复复印件。
9、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卫生类需提供)
10、副高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卫生类需提供)
注:附件材料均需市州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
咨询电话:250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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