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1-05-06    点击:5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经修订后的《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23















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德组通〔201876号),现就实施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着眼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遴选支持一批青年技能领军人物,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深入推进成德同城化、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青年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1年起至2027年,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在全市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选拔一批德阳青年工匠,每年选拔10名左右。示范带动各区(市、县)培养选拔一批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基本构建起一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青年技能人才队伍。德阳青年工匠选拔范围是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医药食品、先进材料、数字经济、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等重点产业领域。

三、遴选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或虽未取得相应技能等级,但获得县级(市级行业)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在本单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聘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任职,或获得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或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以上或同等称号,或竞赛成绩突出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2.年龄40周岁以下,并在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高超,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技能技艺方面有技术特长,或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在市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和较高知名度。

3.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在培养徒弟、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获得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含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技能竞赛,下同)前十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两名。

(三)直接聘任条件

候选人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获得者,或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的技能人才,并年龄40周岁以下、在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经申报可直接聘任为德阳青年工匠。因破格聘任为德阳首席技师的,不能同时聘任为德阳青年工匠。

(四)已聘任为德阳首席技师的,不得再申请德阳青年工匠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市人社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市属企业、中央和省驻德阳企业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三)审批命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德阳“英才计划”入选证书》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五、支持政策

(一)德阳青年工匠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1条特殊支持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依托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3万元每人的经费资助,分五年等额拨付。各区(市、县)及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二)鼓励和支持入选者及所在单位创建德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人社局给予政策及业务指导。

(三)在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时,对入选者给予重点倾斜。

六、管理服务

(一)德阳青年工匠入选者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在生产服务一线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

2.做好所从事职业的技能人才“传、帮、带”工作,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

3.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弘扬工匠精神,配合做好相应青年技能人才宣传活动。

(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负责德阳青年工匠项目的日常业务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德阳青年工匠入选者在5年的管理期内,应每年向市人社局报送信息调查表,对符合要求的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入选者管理期内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调往市外或离岗的,可继续保留德阳青年工匠资格,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在市内转换工作单位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可继续享受有关待遇。

(三)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侵占或挪用德阳青年工匠资助经费。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办﹝2018﹞47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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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点击:5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经修订后的《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23















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德组通〔201876号),现就实施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着眼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遴选支持一批青年技能领军人物,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深入推进成德同城化、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青年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1年起至2027年,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在全市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选拔一批德阳青年工匠,每年选拔10名左右。示范带动各区(市、县)培养选拔一批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基本构建起一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青年技能人才队伍。德阳青年工匠选拔范围是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医药食品、先进材料、数字经济、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等重点产业领域。

三、遴选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或虽未取得相应技能等级,但获得县级(市级行业)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在本单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聘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任职,或获得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或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以上或同等称号,或竞赛成绩突出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2.年龄40周岁以下,并在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高超,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技能技艺方面有技术特长,或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在市内或省内有重要影响和较高知名度。

3.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在培养徒弟、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获得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含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技能竞赛,下同)前十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两名。

(三)直接聘任条件

候选人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获得者,或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的技能人才,并年龄40周岁以下、在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经申报可直接聘任为德阳青年工匠。因破格聘任为德阳首席技师的,不能同时聘任为德阳青年工匠。

(四)已聘任为德阳首席技师的,不得再申请德阳青年工匠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市人社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市属企业、中央和省驻德阳企业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三)审批命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德阳“英才计划”入选证书》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五、支持政策

(一)德阳青年工匠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1条特殊支持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依托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3万元每人的经费资助,分五年等额拨付。各区(市、县)及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二)鼓励和支持入选者及所在单位创建德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人社局给予政策及业务指导。

(三)在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时,对入选者给予重点倾斜。

六、管理服务

(一)德阳青年工匠入选者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在生产服务一线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

2.做好所从事职业的技能人才“传、帮、带”工作,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

3.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弘扬工匠精神,配合做好相应青年技能人才宣传活动。

(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负责德阳青年工匠项目的日常业务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德阳青年工匠入选者在5年的管理期内,应每年向市人社局报送信息调查表,对符合要求的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入选者管理期内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调往市外或离岗的,可继续保留德阳青年工匠资格,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在市内转换工作单位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可继续享受有关待遇。

(三)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侵占或挪用德阳青年工匠资助经费。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青年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办﹝2018﹞47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