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9日
为落实《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德组通〔2018〕76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川府函〔2017〕84号)《德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德委发〔2017〕84号)精神,现就实施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遴选支持一批高技能领军人物,以增强高技能人才进步发展动力,激发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深入推进成德同城化、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从2021年起至2027年,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在全市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选拔一批德阳首席技师,每年选拔10名左右。加强对聘期内德阳首席技师的服务管理,促进德阳首席技师作用发挥。德阳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是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从我市国民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医药食品、先进材料、数字经济、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等重点产业领域。
三、遴选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或虽未取得相应技能等级,但获得市级(省级行业)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在本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特聘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任职,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或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以上或同等称号,或竞赛成绩突出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在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四川省十大杰出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工匠”“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德阳市杰出高技能人才示范个人”及以上或同等荣誉之一。
2.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得过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含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技能竞赛,下同)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之一的。
3.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的技术特长。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贡献、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多次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具有生产应用价值;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4.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或指导的学生获得过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5.已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衔人或工作室主要技术技能负责人。
6.掌握民间传统技能,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且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的技艺人才。
(三)直接聘任条件
候选人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获得者,或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的技能人才,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申报可直接聘任为德阳首席技师。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市人社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市属企业、中央和省驻德阳企业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筹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三)审批命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德阳“英才计划”入选证书》,凭证落实德阳首席技师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五、支持政策
(一)德阳首席技师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1条特殊支持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依托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万元每人的经费资助,分五年等额拨付。各区(市、县)及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二)鼓励和支持入选者及所在单位创建德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人社局给予政策及业务指导。
(三)在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时,对入选者给予重点倾斜。
(四)鼓励用人单位对德阳首席技师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在申报科研项目、专利、新技术推广、开发应用、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可优先给予经费和其他方面支持。
(五)德阳首席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工作需要,经企业和个人双方协商一致可实行返聘。返聘后可纳入聘期管理,按规定参加考核、兑现政府津贴。
六、管理服务
(一)德阳首席技师入选者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做好所从事职业领域技能人才的“传、帮、带”工作,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
2.发挥职业技能优势,帮助解决生产服务一线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
3.主动担任职业院校特聘兼职教师和企业技能培训导师,积极参加行业性、区域性技术交流会议、技能演示活动等社会服务活动。
4.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二)动态管理
1.市人社局负责德阳首席技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德阳首席技师档案,对其履职履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政府津贴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度津贴。
2.德阳首席技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市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并停止相应待遇:
(1)在管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过失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3)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德阳首席技师资格的。
(4)其他应当取消德阳首席技师资格行为的。
3.德阳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调往市外或退休离岗的,可继续保留德阳首席技师资格,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德阳首席技师管理期内在市内转换工作单位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可继续享受有关待遇。
4.德阳首席技师所在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首席技师岗位,指导德阳首席技师科学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德阳首席技师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和技术交流。落实相关激励政策,为其履职履责创造条件,真实提供德阳首席技师年度履职履责情况。
(三)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侵占或挪用德阳首席技师资助经费。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首席技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社办〔2017〕174号)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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