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中小企业,各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德办发〔2020〕8号)精神,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现就做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我市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暂停一切线下培训情况下,组织职工参加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并因此支出了成本费用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组织职工参加的免费线上培训,不享受补贴。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线上职业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理论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线上职业培训方式包括企业依托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各类APP软件等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或企业委托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企业自主开发课件或组织现场直播开展的线上培训,聘请的授课教师应由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三、申报及审核
(一)开班申请。企业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开班备案申请,提交材料包括: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请表(详见附件1)、参训人员名单和劳动合同等。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合理性审查,审查同意备案的方可开班。
(二)补贴申请。经备案同意的培训班,按培训方案完成所有线上培训课程后,可申请培训补贴。企业申请培训补贴须提交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培训成本证明材料(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成本可综合考虑培训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综合核定;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提供商服务的培训成本可参考发票凭证等因素综合核定),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合理性审核。
(三)补贴拨付。审核通过的培训补贴项目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
四、补贴标准
我市中小微企业在疫情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按该企业经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予以全额补贴。企业自主开展的线上培训,补贴内容包括:培训教材及教师演示用耗材(按合理的实际支出费用)、教师课酬(高级技师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不超过500元/课时,其他不超过300元/课时)、线上培训可视设备(不超过2000元/台)、视频制作成本(45分钟视频制作费不超过1000元)。企业自主开发制作的同一技能线上培训项目只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报。线上培训课时不得低于40课时,每课时45分钟。企业委托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以享受其培训服务的支出成本全额补贴。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告知企业申请渠道及补贴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电话预约时间办理或通过QQ、微信方式进行网上预先审核,待预先审核通过后再将申报资料邮寄给受理单位的方式办理。各地要适时对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情况进行督导。请各地建立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台账表(附件3)并于每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解除之日止。部、省关于中小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请表
2.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学员名册
3.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统计表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链接:/upload/file/202007/ceea5a825d7d055182964f11ca33dbb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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