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订);
(三)《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川人社发〔2014〕30号);
(四)《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德人社〔2016〕66号)。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居住半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
三、申报资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或居住证,并提供下列相关失业证明: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提供学历证书或学校肄业证明;从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灵活就业终止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的终止就业证明;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后,剩余面积低于县(市、区)规定标准的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林地)有关证明或所在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林地)流转证明;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证明;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准备申报资料、填写《德阳市劳动者失业登记表》向就近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申请,由就近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按人员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推送,由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审核。
(二)网上办理
1、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19.6.84.89/)选择“失业登记”模块进行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选择“失业登记办理”模块进行申请。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德阳市:0838-2517112
旌阳区:0838-2552337
罗江区:0838-3121877
广汉市:0838-5222772
什邡市:0838-6730080
绵竹市:0838-6901503
中江县:0838-7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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