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办事指南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2-05-17    点击:113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的办理。

二、设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十)项: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书面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提交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书面报告;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十二)项: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提交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工商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一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十一)项:变更登记事项书面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提交变更事项书面报告;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申请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终止经营活动。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书面报告

A4纸打印,原件1份、

2

变更事项书面报告

A4纸打印,原件1份、

3

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

A4纸打印,原件1份、

4

工商注销登记证明

A4纸打印,复印件1份

在各部门用于材料共享的“零证明城市”平台能查到此材料的情况下不用提交。

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1

在各部门用于材料共享的“零证明城市”平台能查到此材料的情况下不用提交。

6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A4纸打印,复印件1份

在各部门用于材料共享的“零证明城市”平台能查到此材料的情况下不用提交。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颁发和送达: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现场送达: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快递送达:通知快递公司直接将办理结果送达到申请人手中。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若办结总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设立分机构开展服务业务书面报告凭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凭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经营活动凭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0)。

窗口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1)。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市政务中心2楼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2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691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2533796

十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非必要材料”在满足部门之间可以资源共享的情况下才可免交;

(二)承诺办结时限不包括线下制文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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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17 点击:113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的办理。

二、设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十)项: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书面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提交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书面报告;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十二)项: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提交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工商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一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十一)项:变更登记事项书面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提交变更事项书面报告;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申请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终止经营活动。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书面报告

A4纸打印,原件1份、

2

变更事项书面报告

A4纸打印,原件1份、

3

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

A4纸打印,原件1份、

4

工商注销登记证明

A4纸打印,复印件1份

在各部门用于材料共享的“零证明城市”平台能查到此材料的情况下不用提交。

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1

在各部门用于材料共享的“零证明城市”平台能查到此材料的情况下不用提交。

6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A4纸打印,复印件1份

在各部门用于材料共享的“零证明城市”平台能查到此材料的情况下不用提交。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颁发和送达: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现场送达: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快递送达:通知快递公司直接将办理结果送达到申请人手中。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若办结总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设立分机构开展服务业务书面报告凭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凭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经营活动凭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0)。

窗口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1)。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市政务中心2楼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2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691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2533796

十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非必要材料”在满足部门之间可以资源共享的情况下才可免交;

(二)承诺办结时限不包括线下制文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