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1-12-06    点击:6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的办理。

二、设立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七)项:备案范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申请条件

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表

A4纸打印,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五)颁发和送达: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现场送达: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快递送达:通知快递公司直接将办理结果送达到申请人手中。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若办结总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0)。

窗口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1)。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市政务中心2楼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2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691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2533796

十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非必要材料”在满足部门之间可以资源共享的情况下才可免交;

(二)承诺办结时限不包括线下制文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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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6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的办理。

二、设立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第二条第(七)项:备案范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申请条件

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表

A4纸打印,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五)颁发和送达: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现场送达: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快递送达:通知快递公司直接将办理结果送达到申请人手中。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若办结总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0)。

窗口办理(到办事现场次数1)。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市政务中心2楼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2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691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2533796

十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非必要材料”在满足部门之间可以资源共享的情况下才可免交;

(二)承诺办结时限不包括线下制文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