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审批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1-11-29    点击:5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审批

一、适用范围

德阳市范围内需要注销劳务派遣的企业。

二、设定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27条: 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27条: 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

三、申请条件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1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

A4纸打印,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受理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对需要现场勘察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对勘察结果出具审查意见;

(四)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出具批准文件,并发放相关证书;对没有通过审查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若办结总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形式

颁发文件批复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市政务中心2楼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2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691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2533796

十二、注意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1段-102号    电话:     传真:
版权所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蜀ICP备2021025303号    川公网安备 51060302510715号    网站标识码:5106000044
网站地图
关闭

关于本单位政府网站关停下线的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本单位网站已申请关停下线,即日起启动关停程序,原网站相关信息将迁移至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人社局”专题页面展示,本单位政务信息将于2022年12月2日起在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人社局”专题页面发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审批

发布时间:2021-11-29 点击:5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审批

一、适用范围

德阳市范围内需要注销劳务派遣的企业。

二、设定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27条: 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27条: 劳务派遣单位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

三、申请条件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1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

A4纸打印,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受理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对需要现场勘察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对勘察结果出具审查意见;

(四)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出具批准文件,并发放相关证书;对没有通过审查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若办结总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形式

颁发文件批复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办理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市政务中心2楼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21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1691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2533796

十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