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财政厅大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 〔 ⒛16〕 182号)第十六条 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 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戎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 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德阳市就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德就发〔2018〕35号)。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四)残疾毕业生;(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三、申报资料
1.公示材料;2.《德阳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3.《德阳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届)》(附件2);4.《德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届)》(附件3);5.《德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届)》(附件4);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7.下列人员还应提供:(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与低保持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需附申请人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4)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
四、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考查—过会—公示—发放补贴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0838-250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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