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促进就业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划和政策。承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曾小凡,联系电话:253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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