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人,因疫情导致的工伤认定指南来了!
发布:市人社局    时间:2020-02-08    点击:334    

@德阳人,因疫情导致的工伤认定指南来了!

为做好我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德阳人社全力做好

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请跟人社君一起来看看

疫情期间工伤认定指南吧~


01

特事特办,绿色通道


对以下两类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

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防控职责,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

认定时限:15日内。

上述两类人员中,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申请的适用以下简易程序:


一、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申请的:

申请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简易程序)(下载: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资料下载);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证明。

认定时限:当日受理,事实清楚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防控职责,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申请的:

申请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简易程序):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资料下载

用人单位情况说明(说明劳动关系、受伤缘由等);

首次诊断的医疗诊断证明。

认定时限:当日受理,事实清楚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注:适应防控需要,相关申报材料可通过QQ、传真等形式提交预审,审查后,加盖鲜章的原件以邮寄形式提交,认定书作出后邮寄送达

02


非急缓办,普通程序


对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一般案件的认定申请,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我市已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的时间可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如确需申请的,可通过QQ或其他网络渠道预提交材料,预审后告知其需补正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邮寄申报。收到材料后,按普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书作出后邮寄送达。

注: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补正申请(证据)材料或履行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EMS方式申请延期,经审核属实的,可以适当延长补正和举证时间。


市县两级工伤认定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8-2518053

旌阳区:0838-2553637

罗江区:0838-3123245

广汉市:0838-5350210

什邡市:0838-6730085

绵竹市:0838-6101590

中江县:0838-7216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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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社局

2022年11月2日

@德阳人,因疫情导致的工伤认定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0-02-08 点击:334

@德阳人,因疫情导致的工伤认定指南来了!

为做好我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德阳人社全力做好

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请跟人社君一起来看看

疫情期间工伤认定指南吧~


01

特事特办,绿色通道


对以下两类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

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防控职责,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

认定时限:15日内。

上述两类人员中,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申请的适用以下简易程序:


一、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申请的:

申请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简易程序)(下载: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资料下载);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证明。

认定时限:当日受理,事实清楚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防控职责,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由用人单位申请的:

申请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简易程序):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资料下载

用人单位情况说明(说明劳动关系、受伤缘由等);

首次诊断的医疗诊断证明。

认定时限:当日受理,事实清楚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注:适应防控需要,相关申报材料可通过QQ、传真等形式提交预审,审查后,加盖鲜章的原件以邮寄形式提交,认定书作出后邮寄送达

02


非急缓办,普通程序


对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一般案件的认定申请,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我市已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期间的时间可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如确需申请的,可通过QQ或其他网络渠道预提交材料,预审后告知其需补正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邮寄申报。收到材料后,按普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书作出后邮寄送达。

注: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补正申请(证据)材料或履行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EMS方式申请延期,经审核属实的,可以适当延长补正和举证时间。


市县两级工伤认定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8-2518053

旌阳区:0838-2553637

罗江区:0838-3123245

广汉市:0838-5350210

什邡市:0838-6730085

绵竹市:0838-6101590

中江县:0838-721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