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项目认定 |
服务对象 |
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个体 |
设定依据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 |
受理单位 |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申请条件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符合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条件 |
申报材料 |
1.本人身份证; 2.德阳市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德阳市参保人员退休申报审批表; 4.德阳市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表(单位填写); 5.德阳市参保人员退休申报委托书(委托代办提供); 6.人事档案原件; 7.增发材料: (1)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劳动模范称号并一直保持荣誉的; (2)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提供卫计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服役部队、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海拔(3500米以上)工作10年以上证明材料; (4)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且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的; (5)退休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省科技成果奖和国家规定的科技进步奖的人员。 |
办理流程 |
1.参保单位或个体持申报所需材料至经办窗口办理; 2.经办窗口工作人员依规进行审核,依规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经办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对参保人员退休条件进行认定; 4.按程序审批后出具《德阳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通知书》或《德阳市个体劳动者退休申报审批表》。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收费 |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德阳市政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一楼3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1.服务窗口咨询:德阳市政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0838-2511029; 3.12333咨询服务热线。 |
投诉监督 |
电话:0838-2533796 |
线上办理 渠道 |
暂无 |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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